成都烟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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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禁烟花规定
1.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新都区行政区域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2.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销售、储存、非法运输烟花爆竹。3.禁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禁止在托运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在新都区禁止燃放区域内举行重大庆典活动,需要燃放烟花爆竹的,应当报区人民政府审批,由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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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附近烟花燃放点
1.三菱公园:成都市田阳区安歌路133号;2.青鸟公园:成都市费霞南路948号;3.东方公园:成都市费霞北路114号;4.新锐公园:成都黎明西路110号;5.苍南公园:成都市沿河北路101号;6.风情园:成都乐清人民路1号;7.吉祥公园:成都市荣新路37号;8.何欢公园:成都市金石路111号;9.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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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烟花爆竹燃放规定
禁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禁止在托运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 允许销售的个人燃放类烟花爆竹的品种和规格应当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禁止向个人销售专业燃放类的烟花爆竹产品。 第七条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以外地区实行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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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禁止烟花爆竹的规定
第一条 为防止环境污染,保障公民身心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创造良好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成都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在成都市的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行政区域内(不含农村)禁止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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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烟花爆竹最新政策
按照《成都市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规定》和《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的通告》,从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一全天,正月初二至初六和正月十五每日的7时至24时,市民在三环路内可以燃放烟花爆竹。燃放时间限制在7时至24时,其他时间不得燃放。成都烟花爆竹最新政策扩展资料成都2023烟花爆竹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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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烟花爆竹的最新执行标准
1.严格执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等相关标准。烟花爆竹零售店实行专店销售,场所设置不得与居民居住场所在同一建筑物内,严禁“下店上宅、前店后宅”、超市内销售经营。2.烟花爆竹零售店面积不小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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